1、建立党内表彰奖励制度。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。每年“七一”期间,开展“创先争优”评选表彰活动,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。
2、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。党支部要对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分类建立台帐,组织党员开展结对联系、扶贫帮困、生活救助等活动,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。
3、建立党内探访制度。对于党员患病住院、家庭成员去世、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、生活遇到特殊困难、有较大思想波动时,党支部要及时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进行探访。
4、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。每年“七一”期间,学院党支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、优秀共产党员活动;每年春节前,对所有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。
5、建立党员亡故关怀制度。党员亡故时,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,党支部要派人参加吊唁,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。
6、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。支部书记、副书记要与班子成员每年谈一次心,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一次心。党支部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,做到“五必谈”: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、遇到困难时必谈、发生矛盾时必谈、出现过错时必谈、存在问题时必谈。